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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钢结构鉴定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凰金茂府商服6号楼1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齐齐哈尔医学院钢结构鉴定):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同时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同时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备案通知;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企相符,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退休证,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3)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5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房屋检测、房屋鉴定或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及上职称4人;
方式: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及备案通知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5)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话通知我公司,我公司成功接收材料后予以发入电子版采购文件,如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